对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在校学生管理是教育机构的一项重要工作,实践中,患病学生家长大多不愿意主动告知教育机构孩子的真实情况,而孩子的有些特殊症状在平时也不易被察觉,因此导致学校和家长之间产生一系列不愉快的纠纷,不利于孩子身心的健康发展。那么,对于特异体质、特定基本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学校究竟应该采取怎样的管理措施呢?
一、基本概念
首先,我们应该对特异体质、特定疾病以及异常心理状况的基本概念有所了解:
1、特异体质,通常分为:过敏体质,指有的人对药物反应高于一般人,其中一部分是由遗传因素所致,称为特异体质;另一部分是由免疫系统参与而形成的差异,称为变态反应。
2、特定疾病,是指非危及生命的恶性病变,包括先天心脏病、癫痫、肺结核,高血压、胃溃疡、哮喘、肺炎、肾炎、精神病、脑血管疾病、轻微脑中风、血液系统疾病等。
3、异常心理状态,是在大脑生理生化功能障碍和人与客观现实关系失调的基础上产生的对客观现实的歪曲的反映。心理异常一词是对许多不同种类的心理和行为失常的统称。其表现可以是严重的,也可以是轻微的,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常用精神病、变态行为、情绪障碍这样的词来对此加以描述和区分。
二、校园安全管理
1、开展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调查。
在学生入学之初,学校就应当向每一位孩子家长发放《特异体质学生调查表》,明确孩子是否存在特殊心理或健康状况,对于存在特殊情况的学生,家长应当向学校提供书面的情况说明,并向学校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与疾病有关的书面材料,明确孩子的病情、治疗情况以及具体需要老师特别防范的地方,以便学校及老师在今后的学习过程中给予特别保护。
2、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为确保每一位孩子的健康成长,也是为了学校对于在校学生进行更有针对性地教育管理,在家长填写完《特异体质情况调查表》后,学校应当为存在特殊情况的学生建立健康档案,及时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及时更新并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需要特别提醒老师的是,学生健康状况属于个人隐私,老师不得在任何场合宣扬或议论。)
3、加强日常保护。
首先,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对于在校发现的,学生存在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心理异常状况的情况,学校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学生监护人,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