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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下半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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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申报年下半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有关事宜的通知》(齐医险函〔〕9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门诊慢性病认定工作,为了减轻参保居民因诊治部分特殊慢性病所引起的经济负担,为方便门诊慢性病患者享受相应的待遇,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经研究,医保局决定年下半年将市级专家鉴定的8种慢性病组织鉴定,现将申报要求及鉴定事宜通知如下:

一、慢性病病种及鉴定方式

1、下半年鉴定的病种:糖尿病(合并症)、肝硬化(失代偿期)、脑血管意外后遗症、帕金森、肺源性心脏病(慢性心力衰竭)、风湿性心脏病(心功能不全3级以上)、冠心病(心功能不全3级以上)、房颤,以上8种疾病参保人员需提前准备鉴定所需材料。

2、既往按月鉴定的病种(儿童白血病、各种恶性肿瘤、大血管搭桥术后、大血管支架术后、严重精神障碍、尿*症)申报及鉴定方式不变。

3、需要到市里鉴定病种(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类风湿性关节炎、高血压3级以上、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活动性肺结核、慢性肾功能不全3期以上)同步申报,鉴定时间另行通知。

二、慢性病自付比例及年门诊最高结算限额

病种名称

报销比例

年支付限额

(含自付比例)

糖尿病合并症

60%

肝硬化失代偿期

脑血管意外后遗症

(合并肢体功能障碍)

帕金森氏病

肺源性心脏病

(慢性心力衰竭)

风湿性心脏病

(新功能不全Ⅲ级以上)

冠心病

(心功能不全Ⅲ以上)

房颤

三、待遇结算

慢性病全年应享受的待遇额度平均分为12个月,参保人员可根据病情变化需要选择使用相应待遇,当月享受的待遇额度(含自付比例)达到月最高支付限额,慢性病待遇停止享受,次月重新启动另一个月待遇额度;当月或当年待遇未享受完结,剩余费用不结转下个月或下年度使用。

四、申报条件

凡是参加克山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人员均符合申报条件。

五、申报范围

(一)既往鉴定合格的病种本次不再重新鉴定,可继续享受特殊慢性病门诊待遇。大血管支架植入术后、大血管搭桥术后的参保人员,待遇期满12个月后将不再享受特殊慢性病门诊待遇。

(二)既往鉴定合格的各种恶性肿瘤患者,待遇期满3年不再享受特殊慢性病待遇,如有病情变化,可随时持疾病相关材料到医保经办中心窗口重新申报鉴定,经鉴定符合标准的,可在鉴定次月继续享受慢性病待遇。

(三)对于既往未经过特殊慢性病鉴定的或者既往鉴定不合格的参保人员,目前病情变化已经达到慢性病鉴定标准的,本次可申报所患慢性病的相应病种。

(四)大血管支架植入术后、大血管搭桥术后病种是指在实施手术一年内需要服用抗凝药物的参保人员,可随时到医保经办中心窗口申报鉴定,鉴定次月享受待遇,待遇期为12个月。

(五)大器官移植术后病种是指在实施肝、肾、心脏、肺等大器官移植手术后需长期服用抗排异药物治疗的参保人员,可随时到医保经办中心窗口申报鉴定,鉴定次月享受待遇。

(六)既往享受原慢性病待遇参保人员,可以重新选择申报城乡居民慢性病对应疾病病种或更改疾病病种,按本年度规定申报和鉴定,所申报疾病病种鉴定合格后,自新待遇享受起始月,原慢性病待遇将不再继续享受。

六、申报时间及申报方式

1、申报时间:本次8种慢性病病种申报时间为年9月14日,申报截止时间为年9月25日。超过本次申报鉴定时限的,下年度鉴定再申报。

2、申报方式:乡镇参保人员需到本乡镇专管员处填写《慢性病鉴定表》并缴纳相应病种的鉴定费,由各乡镇专管员于9月14日-9月25日,持填写的慢性病鉴定表及汇医院缴纳鉴定费。克山镇城内六个社区居民申请鉴定以上8种慢性病的患者,于9月14日—9月25医院自行缴费。

七、鉴定时间及鉴定地点

1、鉴定时间:年10月17日-10月18日(各乡镇及社区居民具体鉴定时段9月30日前另行通知)

2、鉴定地点:医院

八、鉴定费用标准

1、糖尿病收取专家鉴定费60元/人,眼底照相费元。共计:元。如需查尿分析、肌电图另行交费。

2、脑血管意外后遗症收取专家鉴定费60元/人。如需要复查头部CT等项的,由患者另行交费。

3、肝硬化(鉴定患者需空腹)收取专家鉴定费60元/人,肝功检查费元;彩超元。共计:元。如需做其他检查另行交费。

4、帕金森氏病收取专家鉴定费60元/人。如需要复查头部CT等项的,由患者另行交费。

5、肺源性心脏病(慢性心力衰竭)需提供既往胸部X线或CT检查;收取专家鉴定费60元/人,心电图检查费36元。共计:96元。如需做心电彩超等其他检查另行交费。

6、风湿性心脏病(心功能不全Ⅲ级以上)收取专家鉴定费60元/人,心电图检查费36元。共计:96元。如需做心电彩超、胸部X线等其他检查另行交费。

7、冠心病(心功能不全Ⅲ以上)需提供既往Holter、冠脉CTA或冠脉造影检查报告;收取专家鉴定费60元/人,心电图检查费36元。共计:96元。如需做超声心动图等其他检查另行交费。

8、房颤收取专家鉴定费60元/人,心电图检查费36元。共计:96元。如需做其他检查项目另行交费。

9、到市里鉴定的病种收取专家鉴定费60元/人。(名单及鉴定费上报行*大厅室)

九、鉴定结果领取时间

1、慢性病鉴定合格结果在医疗保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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