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电梯内劝烟与老人发生争执,老人心脏病发作猝死,该赔偿吗?
近年来,我们国家的“碰瓷业”发展的如火如荼,需要帮助的人别人冷眼旁观,不需要帮助的人却因此而获得了一笔横财,这不禁让人沉思,这个社会到底怎么了?可能我们在生活中也会遇到这样的事情,那么该如何处理呢?我们也会害怕,害怕自己被人讹诈,害怕人生因此而混乱,可是善事真的能够停止吗?
还记得“电梯劝烟猝死案”吗?案件的男主杨先生本来是好意,原本电梯内是不允许抽烟的,旁边还写了几个大字:禁止吸烟!可是这名田姓老汉不听从劝告,非要在电梯内抽烟,结果就和杨先生发生了争执,随后老汉情绪激动,心脏病发作猝死。结果老汉的女儿就将杨先生先生告上了法庭,索赔40万巨款。其实案件到这里,大家都会觉得是这个老人的问题,老人的女儿也没有理。可是一审时,法院竟然酌定杨先生赔款1.5万,结果一出众人哗然,这难道该赔偿?
这种时候,杨先生也是挺憋屈的,虽然同老人争执确实有他的错,可是电梯内本来就是公共场所,老人抽烟本来就有错,他只不过劝了一下。他憋屈,老人的女儿更憋屈,竟然还继续上告,结果二审判决结果出来了:劝烟者无责,不用赔钱。这个结果真的是大快人心,比起一审和稀泥的态度,二审判决结果更得人心。可是这也反映出了一个问题,法院并不是不清楚问题所在,只不过是想大事化了罢了,秉着一种和稀泥的态度去审理案件,结果怎么可能服众呢?
其实此类的案件屡次可见,就像“老人景区爬树摘杨梅坠亡”事件一样,我们都知道景区内的树是不允许攀爬的,可是这名60岁的老人竟然爬上了杨梅树,去摘上面的杨梅,结果不慎从树上跌落死亡。可是他的亲属却认为,是景区的杨梅树嫁接处太低,而且景区未采取安全疏导或管理等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因此他们将景区告上了法庭,并索赔60万,更加奇葩的是,法院竟然以景区未告知危险为由,判决景区承担5%的责任,赔偿4.5万元。
这是什么道理呢?难道景区要在树下面放一个保安守着吗?来一个游客就说一句:这里不能攀爬。那如果我去一个景区旅游,但是天气太热,我中暑晕倒了,那我可不可以去告这个景区没有准备遮阳伞呢?这真的就是同一个道理,难道就因为死者为大,死了就有理吗?我们都知道要尊重死者,可是我们更应该尊重的难道不是事实吗?我们国家的道德现在已经下滑到这种程度了吗?
作为一个成年人,我们知道不管在什么地方都应该遵守各种规则,不管是道德准则还是行为规范,可是现如今越来越多的老人开启了“倚老卖老”模式,公交车地铁上逼着不舒服的人让座,不让座就各种谩骂厮打,甚至还逼着小孩让座,这难道真的是我们“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吗?现在的社会风气越来越让人失望,是时候该整治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