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脏术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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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心脏疾病,还能要宝宝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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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合并心脏疾病的种类非常复杂,近10年的数据表明,先天性心脏病所占比例最高,几乎能占所有妊娠合并心脏病人数的一半,各种类型和不同严重程度的先天性心脏病不下几十种;其次为风湿性心脏病、妊娠高血压疾病性心脏病、围生期心肌病、各种心律失常、以及高龄孕产妇妊娠合并冠心病等等。

#表现

妊娠期特有的病理生理变化,如到孕晚期,血容量和心输出量都要增加30%-50%,产妇心率增快、耗氧增加,这些都可能让本身已经很脆弱的心脏功能不堪重负,发生心衰造成母胎风险。

#治疗

经过和专业医生的详细沟通、孕期的监护和多学科的治疗,可以让大约60%-80%的病人顺利渡过孕期拥有自己的宝宝。

当然谨记前提是一定要孕前咨询排除妊娠禁忌症;孕期与医生配合加强监护,选择具有相医院分娩。

心脏疾病妊娠禁忌症

心脏病变严重,心功能Ⅲ级或Ⅲ级以上者。

有过心力衰竭病史者凡是胸廓畸形严重,心脏明显肥大、肺活量低于ml者,不宜妊娠,建议及早终止妊娠。

紫绀型先心病(右向左分流型)或肺动脉高压,伴咳血者。近期内有细菌性心内膜炎或活动性风湿热者。

联合瓣膜病变。感染性心内膜炎或心肌炎未经治疗。

心电图显示严重心率失常、心室肥厚、心房纤颤、重度房室传导阻滞、心动过速难以控制者、心肌损害明显者。

心功能检查,射血分数(EF)≤45%,心排血量指数(CI)每分钟≤3.01/m,未经手术纠治的心脏病患者,或虽手术未能改善心功能者。胸部X线摄片显示心脏明显扩大,心胸比例55%,合并肺淤血、肺水肿者。

患心脏病孕期注意事项

看看有没有出现易疲劳、食欲不振、体重不增、活动后乏力、心悸、胸闷、呼吸困难、咳嗽、胸痛、咯血、浮肿等不适表现。

医院按医嘱定期产科检查及心脏功能的检查和评估。

选择最适合的时机和方式终止妊娠,这需要有经验的产科医师或多学科专科医生综合评估后得出结论。

心脏病产妇产后注意事项

心功能Ⅰ级者建议哺乳。对于疾病严重的心脏病产妇,即使心功能I级,也建议人工喂养。

工具避孕(避孕套)和宫内节育是安全、有效的避孕措施。

已生育的严重心脏病不宜妊娠者建议输卵管结扎术。

首先应到妇产科随诊检查生殖系统的恢复情况及由妊娠引起的心脏疾病的变化情况。

因妊娠引起的心脏疾病,产后经过适当治疗大部分人可以恢复到基本正常,但如果没有及时治疗,可能就会留有终生后遗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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