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行业企业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移交属地化管理的通知精神,及酒泉市人民*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门油田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属地化管理移交工作方案的通知》(酒*办发〔〕26号)要求,玉门油田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自年4月1日起,移交酒泉市医疗保障局管理,届时油田广大参保人员将按酒泉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策看病就医及医疗费结算。
问
一、油田参保人员年度及今年1至3月份的门诊、住院医疗费如何报销?报销到何时截止?
答
年度及今年1至3月份的门诊、住院医疗费,继续按原油田医保*策报销。居住在酒泉地区的,报销时间截止到年6月30日;居住在驻外退休基地和异地散居人员,报销时间截止到年8月30日;之后不再受理。
问
二、居住在酒泉市地区的,今年四月份以后医疗费如何结算?
答
自今年4月1日起,油田参保人员按酒泉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策(以下简称“酒泉市医保*策”)看病就医,居住在酒泉市地区的,发生的门诊和住院医疗费按以下规定办理:
1.普通门诊。持本人社保卡到酒泉市医保定点药店购药、医院就诊购药直接刷卡结算,不再报销。
2.慢性特殊疾病门诊。油田社保中心已确认享受慢性特殊疾病待遇的人员,由本人在酒泉市直门诊慢特病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一家医疗机构(医院、医院、解放*医院、医院),持油田社保中心确认的慢性特殊疾病证明和本人社保卡,到酒泉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进行备案;在信息系统备案后,可持本人社保卡和慢性特殊疾病证明,医院就医购药,按酒泉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特殊疾病相关规定享受慢性特殊疾病门诊补助待遇,不再到油田医保大厅窗口报销;按本规定直接备案享受慢特病门诊医疗补助的参保人员,享受待遇期限为一年,一年期满后,需要重新申报的,按酒泉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执行。从4月1日起,新申报拟享受慢性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补助的人员,按酒泉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执行。
3.住院医疗费结算。凡4月1日以后办理出院的,持本人社保卡结账,只交个人负担部分,医院与酒泉市医保局结算,个人负担部分再到油田社保中心医保大厅窗口按油田补充医疗保险*策报销。
问
三、异地居住人员,自今年4月1日起看病就医如何结算?
答
1.普通门诊,由本人现金或银行卡结算,不再报销。
2.慢性病门诊,按酒泉市医保局慢性特殊病*策看病就医。
3.需要住院时,先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备案,医院,然后持社保卡住院,出院结账时,本人只交个人负担部分,其余部分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直接结算,个人负担部分再由油田社保中心按油田补充医疗保险*策报销。
问
四、自今年1月1日起,油田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如何划拨?居住酒泉地区人员和酒泉地区以外居住人员具体以什么形式划拨?
答
参保人员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部分划入个人账户的比例为:45以下(含45岁)人员按照本人上年度缴费工资的1.8%划入;45岁以上的未办理退休人员按照本人上年度缴费工资的2%划入;已办理退休人员按照本人上年度养老金总额的4.2%划入。自今年1月1日起,按上述*策由酒泉市医疗保障局划入本人在酒泉市医疗保障局的医保个人账户,油田社保中心不再划入。
年个人账户基金由酒泉市医保局按月划入本人社保卡;年12月31日以前本人个人账户基金历年累计结余额,在报销完本人年度和年1至3月份医疗费后,于9月30日前一次性划入本人社保卡。
居住在酒泉地区的参保人员本人个人账户基金划入社保卡,只能在酒泉市医保定点药店购药和医院就诊刷卡结算,不能支取现金;酒泉地区以外居住且通过备案的人员个人账户基金结余额,下年度转入本人银行账户。
问
五、居住酒泉地区人员转诊转院住院医疗费如何结算?
答
转往酒泉地区以外就医时,本人或家属持社保卡和转诊转院手续,到油田酒泉生活基地综合办公楼医保报销大厅1号窗口,申请将本人所持的省直社保卡更换为酒泉市属社保卡,同时备案,医院。出院结账时,本人只交个人负担部分,其余部分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直接结算,个人负担部分再由油田社保中心按油田补充医疗保险*策报销。
问
六、酒泉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补助*策有哪些?
答
(一)补助病种
酒泉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用补助病种共分四大类38种。
I类(6种):尿*症透析治疗(慢性肾衰竭腹膜透析、血液透析及非透析阶段),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
II类(8种):系统性红斑狼疮肾损害,慢性肾炎并发肾功能不全,肝硬化(失代偿期),脑瘫,心脏瓣膜置换抗凝治疗,强直性脊柱炎,重症肌无力,股骨头坏死。
Ⅲ类(14种):心脏病并发心功能不全(Ⅱ级及以上),急性心肌梗塞介入治疗术后,精神分裂症,癫痫,脑出血及脑梗塞(并发后遗症),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活动期),慢性活动性肝炎(活动期,含乙、丙型肝炎的抗干扰素治疗),糖尿病(中度以上)伴并发症,原发性高血压病(Ⅱ级及以上),冠心病(心肌梗塞型、心力衰竭和心律失常型),慢性阻塞性肺气肿、慢性肺源性心脏病,血小板减少性紫癜,重症帕金森氏病。
Ⅳ类(10种):甲亢,克山病,大骨节病,布鲁氏菌病,肺结核(支气管哮喘),黑热病,克汀病,包虫病,氟骨症,砷中*。
(二)补助标准
酒泉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在相应确定的病种年度补助限额内按参保患者扣除起付标准后的一定比例计算报销,其中,尿*症透析治疗(肾衰竭透析治疗)报销比例为90%,其他病种报销比例为75%,超过年度限额医保不予报销。各病种年度起付标准及最高报销限额分别为:
Ⅰ类疾病每人年度起付标准为元,尿*症透析治疗(肾衰竭透析治疗)和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患者每人年度累计补偿封顶线为元,其他疾病每人年度累计补偿封顶线为元。
Ⅱ类疾病每人年度起付标准为元,累计补偿封顶线为0元。
Ⅲ类疾病每人年度起付标准为元,累计补偿封顶线为元。
Ⅳ类疾病每人年度起付标准为元,累计补偿封顶线为元。
异地安置人员:Ⅰ类Ⅱ医院发票及处方报销;Ⅲ类、Ⅳ类,每年定额补助元、元,以现金形式打入个人银行卡。
问
七、参保人员如何申报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补助?
答
居住在酒泉地区的参保人员,申请享受特殊疾病门诊补助,由本人或直系亲属持患者身份证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医院主治医师开具的诊断证明等相关资料,到酒泉市直门诊慢特病定点医疗机构(医院、医院、解放*医院、医院)进行申报鉴定。鉴定通过后,填报《酒泉市职工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补助备案表》,到酒泉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进行备案。
异地安置且已备案人员,由本人或直系亲属持本人书面申请、身份证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住院病历资料,填报《酒泉市职工医疗保险异地安置特殊疾病门诊补助申报表》,由各退休基地等相关单位组织申报。居住在兰州、西安、成都三个退休基地退休人员由本人居住地退休基地负责组织上报申报资料;各驻外工作人员和居住在有驻外单位城市的退休人员由各驻外单位负责申报;居住在吐哈油田哈密基地人员和散居人员由退管中心负责组织申报。申报资料于年4月30日前报玉门油田社会保险中心,由玉门油田社会保险中心初审后,报酒泉市医疗保障局审核鉴定。
问
八、参保人员生育保险待遇如何办理?
答
油田员工年度及年1至3月份发生的生育医疗费按原油田生育保险*策报销。自今年4月1日起,持本人社保卡到酒泉市医院就医,执行酒泉市相关*策。
来源:石油摇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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